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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輕易告白  尤其在你沒把握的時候

因為

1.告白不成,當朋友很尷尬

2.反正告白後,最壞的打算就是沒在一起!那用別的方法,最壞的情況也頂多就是沒在一起,那不如用個以後大家還可以當朋友的方法吧!

3.打持久戰。就算他真的不小心跑回前女友身邊了,如果你夠愛他的話,大不了長期抗戰,沒有結婚前,都還不能論輸贏(當然 這要你覺得值得,心裏也能負荷,並不特別推薦)只要讓他知道你對他有一定的好感情意,卻沒有壓力(告白容易有壓力)以後有的還是有機會反攻。

4.根據我的觀察,一個男生真的喜歡你,真的愛你,百分之九十五他會告白,或是類似要你當他女友的言行,他在那裡苦苦蹲著不下決定,除了他不知道愛誰,更大的可能是,他沒有愛你到那個程度,真的愛你,會願意跨出步來,緊緊抱住你,不讓你離開,所以,如果經過長時間,他還在那裡猶疑不絕,原因為二:

(1)他個性很容易猶豫不夠果決

   無法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,又無法真的割捨下什麼,才會這樣

(2)他就是不夠愛你,醒醒吧!(搖)

以上兩者,經過一定的時間就可印證出來,如果是我,不管理由為(1)或(2),我會一點留戀都沒有的離開這個男人,為什麼?感情這麼猶豫不決,那就算我跟他在一起了,他會不會心裡又在那 "跟紅玫瑰在一起,就想到白玫瑰;跟白玫瑰在一起 又想到紅玫瑰"? 我很清楚,人的獨占性是很強,有時都會跟過去的記憶吃醋了。如果一想到,另一半對方心理還住個另個他的時候,自己反而會變的疑神疑鬼,無法好好信任對方又過的很痛苦,反而真的可能摧毀了這段感情;至於不夠愛我的,那更不用說,一個人無論多美好,只要他不是愛你,就不用考慮跟他在一起,因為你要的幸福他給不起。(不要自欺欺人了,一開始大家都會說不我不在乎,後來是什麼都會計較)(這男女都一樣喔  不要只記著對方的好  不愛你就要學習離開)


        回到告白與否的問題 (拉),既然他夠愛你,或是看起來是個有肩膀,能果決的人,他一定會做出決定,不是追妳,就是追回前女友的決定,如果長時間下去,他一直都沒有作任何決定,而是接近長期兩邊通吃的狀態,那麼,你告白有什麼用呢? 他不會因為你的告白就會下決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 當然男生會想確認兩個人的關係,但是記住,他不問你絕對不要先開口,如果他一直都不願意談開,你也不必逼他, 以一種從容優雅地態度繼續跟他曖昧,他想說的時候自然會說,他不想說的時候,八成以上他並不是真的很喜歡你
,除非他的個性像極了"電車男"的男主角,那樣地害羞到極點,否則你千萬不要開口說: 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,或者,你覺得我們的關係是..?他都不急了,你急什麼,他夠喜歡你 珍視你,他絕對會用近似告白的方式讓你知道,你需要的只是時間印證,時間夠長,你就可以知道他是不是真心的,還是你根本只是他的備胎之一,時間拖到一定的時候  就是你需要去認識新對象的時候,如果他對於你的離去都無動於衷,省省吧!他根本不是真的很喜歡你,你要記住的是,你有給他機會過,但是他不想進一步回應,你要的只是瀟灑的離去。


        親愛的女孩兒,你可以對他好,對他體貼,但是不要對他告白,因為你不知道,有不少男生是屬於女生對他告白他就軟掉了,他就覺得不好玩了,可惜的是,在愛情盲目當中的我們,根本無法分辨對方是不是那種,只要女生主動,他就會厭倦的男生,所以我們用最安全的方式進行。


        女生的追,跟男生的追,最大的不同是在於:女生要懂得做球給對方丟,讓他知道你對他有一定好感就夠了 (有好感 他才會有信心去追),就算是全程你用盡心計,花招百出,製造煙霧,但是最後一步,讓他覺得是他自己心甘情願地跨出去就夠了。男生的追,通常是可以正大光明大聲追的;而女生的追,就要含蓄一點,鴨子划水, 就算實際上汗流浹背 表面仍要優雅。為甚麼要這樣呢?因為普遍情況,無論是先天論 或後天文化論(先天論:男生是獵人,喜歡獵取,喜歡獲得或征服的感覺;後天文化論:經過文化洗禮,男生比女生主動成為常態, 於是女生如果跟男生一樣在「檯面上」主動,可能會讓男生嚇到或變冷感。有此一說,誰對誰非就不探討了)男生習慣主動,當面對女生強大的主動時,反而會卻步 = = 所以要讓男生不會覺得有壓力的追,不要讓他們不小心卻步而收兵(有人說,聰明的女人會讓他的男人以為他是獵人,大概類似的意思吧)


其實只要你夠喜歡他,用點小心機是無仿的 (別不小心傷到別人就好)加油啦~~雖然製造假象會需要一定的演技,但是這招真的是很好用 = =+ 以先跟好友來回切磋串供,再實地演練 (要善利用資源,113什麼不多,男生最多,拜託要好的男生好友,請他當配合製造假象也可以 XD)好了,出了這麼多餿主意,不過就是多給你些不同的思考方式,讓你好好想一想,無論你會不會跟他複合,最重要的是 如何做妳才會最快樂,而且這樣的快樂不會是短暫的。前進與後退,作與不作,還是取決於自己覺得這樣到底值不值得呀!加油~~~~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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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stbe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